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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检察院制定“两个责任”清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时间:2016-09-06 09:43:45  来源:和合乐投米兰网 放大 缩小 默认

  和合乐投米兰网讯  兴隆县检察院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对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分别做了条目化和具体化的清单。

  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三转”等15项责任;党组书记责任清单包括实行“签字背书”制度等9 项责任;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主体责任清单包括协助党组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9 项责任;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包括对本部门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施监督等12项责任。纪检组长清单明确了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强化对本院党员干警的监督等17项责任;专职纪检干部清单包括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等5项具体责任。

  为保证“两个责任清单”落实到位,兴隆县检察院将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以责任清单为抓手,进一步层层分解,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杨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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