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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全公布!河北省+8市扫黑除恶公告来了

时间:2018-06-12 10:40:41  来源:河北日报微信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势出击

  根据全国和全省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河北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重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河北省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土地承包流转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非法捕捞、带车逃费的黑恶势力;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等。

  举报途径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西路276号省公安厅“扫黑办”,邮政编码:050051;

  电话:0311-66565690、83033538

  网站:河北公安网(https://www.hebga.gov.cn/)

  新浪微博:@河北公安网络发言人

  微信公众号:“河北公安”“河北刑侦”

  石家庄

  请广大市民发现以下几种黑恶势力马上举报: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等。

  举报途径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举报电话:110 89663050

  来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元南路66号石家庄市公安局扫黑办,邮政编码:050000

  廊坊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及省、市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广泛发动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市公安局经研究决定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中心。现将举报中心受理范围、举报渠道等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受理廊坊市范围内涉黑、涉恶线索。包括: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采取打砸、尾随、恐吓,甚至强行拆除,给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黑恶势力;

  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垄断建筑市场、垄断销售、强买强卖的,装修时的“楼霸”等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土地承包流转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带车逃费的黑恶势力;

  在商贺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聚众滋事的市霸、行霸、医闹等黑恶势力;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讨债的黑恶势力;

  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对正常经营商户采取占地不消费、有意制造打架斗殴事件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迫使商户停业、转让、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

  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16-2333447(24小时),0316-2333419

  举报网站:www.lfgaj.gov.cn:823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来访地址:廊坊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待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邮寄地址: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乡民兵预备役训练基地,刑警支队扫黑办收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

  特此公告。

  廊坊市公安局扫黑办

  2018年2月9日

  唐山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

  唐 山 市 公 安 局

  唐 山 市 司 法 局

  关于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

  通 告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现发布如下通告: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和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乡霸村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三)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 “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五)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放贷非法讨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六)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七)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霸占渔业资源、圈海占地和盗采海砂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八)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九)2013年以来未办结九种涉恶类案件和所有涉黑涉恶类在逃人员;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及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遵循的法律政策界限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向政法机关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积极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在查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结构和组织者、领导者的地位作用,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事实,追缴、没收赃款赃物,打击“保护伞”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踊跃举报,查证属实的将给予物质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举报网址:唐山市公安局警民互动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tsgaj.gov.cn/);

  邮寄地址:唐山市路北区长宁道956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

  举报电话:唐山市公安局:0315-110

  其他举报电话:唐山中级人民法院:0315-2067108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0315-12309

  唐山市司法局: 0315-2822321

  本通告自发布之起实施。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

  唐山市公安局

  唐山市司法局

  2018年2月6日

  沧州

  沧州公安将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和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案件;坚决打掉“关系网”“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新时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提供有力保障。

  行动期间,沧州警方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恶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及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涉案线索一经查实,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沧州警方会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110,0317-2173035。

  打击这十类黑恶势力

  第一种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第二种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第三种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第四种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第五种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土地承包流转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非法捕捞、带车逃费等黑恶势力。

  第六种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医院学校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聚众滋事的市霸、行霸、医闹等黑恶势力。

  第七种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第八种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讨债的黑恶势力。

  第九种

  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第十种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衡水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日前,衡水市公安部门针对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公布了举报电话,并承诺,对举报线索者严格保密,一经线索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者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如果您在衡水发现以下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

  这十类黑恶势力包括: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路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黑恶势力“保护伞”。

  除拨打110外,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衡水市刑警支队

  1.电话举报:0318-2967889、15503267528

  2.网络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3.信件举报:邮寄至衡水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西宁路19号),邮政编码:053000。

  桃城公安分局

  1.电话举报:0318-6682657、0318-6682607

  2.网络举报:桃城公安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微信公众号:TCXJ-2018

  3.信件举报:邮寄至衡水市桃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邮政编码:053000。

  枣强县公安局

  1.电话举报:0318-8234641

  2.网络举报: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或关注“枣强公安”微信公众号并留言。

  3.信件举报:邮寄至枣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政编码:053100

  景县公安局

  1.举报电话:0318-4377110

  2.微信举报:搜索“衡水景县公安”微信公众号,关注并私信留言。

  3.信件举报:邮寄至景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邮政编码:053500

  饶阳县公安局

  1.举报电话:0318-7221766或18531805318

  2.网络举报:饶阳县公安局打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微信号:18531805318

  3.信件举报:邮寄至饶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邮编:053900

  安平县公安局

  1.举报电话:0318-7524670或15503299992

  2.网络举报:安平县公安局打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微信号:Ap15503299992

  3.信件举报:邮寄至安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邮政编码:053600

  深州市公安局

  1.电话举报:0318-3399005或18330880163

  2.网络举报:深州市公安局打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微信号:18632878636

  3.信件举报:邮寄至深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邮政编码:053800

  冀州区公安局

  1.电话举报:0318-8692110、0318-8611110

  2.网络举报:搜索“冀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关注并私信留言。

  3.信件举报:邮寄至冀州区公安局刑警大队,邮政编码:053200

  武邑县公安局

  1.电话举报:0318-5732958

  2.网络举报:微信号:18632858618、186328585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3.信件举报:邮寄至武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邮政编码:053400

  阜城县公安局

  1.举报电话:0318-4624110、0318-4629610、18531806005

  2.微信举报:搜索“阜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关注并私信留言。

  邢台

  省公安厅 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公安局

  “扫黑办”举报方式

  省厅

  举报电话:0311-66565690、83033538

  举报网站:www.hebga.gov.cn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76号河北省公安厅“扫黑办”

  市局

  举报电话:0319-2618110,1300185811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邢台市桥西区邢洲大道3060号邢台市“扫黑办”

  桥东

  举报电话:0319-306139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邢台市桥东区东关街桥东刑警大队

  桥西

  举报电话:0319-2023028

  高开

  举报电话:0319-3337092

  通信地址:邢台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警大队

  邢台县

  举报电话:110、0319-3890210-2369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众号:“邢台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并留言

  通信地址:邢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邮政编码:054001

  沙河

  举报电话:0319-8926591

  南和

  举报电话:110或0319-456505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南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平乡

  举报电话:110、0319-7832473

  通信地址:平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扫黑除恶办公室

  广宗

  举报电话:0319-721155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广宗县和平路9号公安局刑警大队

  威县

  举报电话:0319-3259229

  清河

  举报电话:0319-818212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公安局刑警机动中队

  临西

  举报电话:0319-8563699

  南宫

  举报电话:110,0319-5166110 ,0319-52858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南宫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新河

  举报电话:13393096200

  宁晋

  举报电话:11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或关注“宁晋公安”微信公众号并留言

  柏乡

  举报电话:1833390021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柏乡县公安局打黑除恶办公室

  隆尧

  举报电话:13333099316

  临城

  举报电话:0319-7132301

  内邱

  举报电话:0319-6862367

  任县

  举报电话:110,0319-751500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河北省任县任城镇昌平路北段任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

  巨鹿

  举报电话:15127915673

  大曹庄

  举报电话:0319-5568279

  通信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大曹庄管理区大曹庄公安分局

  邯郸

  请广大市民发现以下几种黑恶势力马上举报: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广大市民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电话举报:0310-3258110;

  网络举报:邯郸市公安局门户网站:www.hdga.gov.cn;

  寄信举报:邯郸市复兴区北环路公安西区(邯郸市公安局扫黑办)。

  定州

  定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为了彻底铲除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发现以下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15733229890、17732416679(接收短信)

  2、网络举报: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微信号:15733229890、微信公众号:定州刑警

  3、信件邮寄地址:定州市中山中路1号市委政法委411室 扫黑办收 073000

  自通告之日起,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和举报人将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定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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